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收集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协调、指导和评议各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学院做好学生政治思想考核鉴定、违纪学生惩处等。

4、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包括新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和非常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5、配合教务部做好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和转学等手续,做好学生考勤管理。

6、完善修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

7、配合组织部、团委做好学生骨干的教育培训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8、配合团委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好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和其它服务工作。

10、负责学生奖助经费的编制和审定。

11、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做好助学贷款发放和征信工作。

1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教育和管理。

13、负责入伍义务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评定、管理和发放工作。

14、负责高校学生信用档案的建立、管理。

15、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学院勤工助学基金。

16、负责学校各项奖励金发放。

17、负责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8、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审核、发放。

19、负责企业奖助学金评选、审核、发放。

20、负责大学生就业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21、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课程的组织实施。

22、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

23、开拓、建设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4、负责毕业生派遣、改派工作。

25、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26、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更新、完善及管理。

27、举办校园供需见面会和招聘会,组织毕业生教育活动和文明离校活动,毕业典礼。

28、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发布。

29、根据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

30、配合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和评比工作。

31、制定和修改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2、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33、做好本部门网页的维护管理工作。

34、负责做好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35、承担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科研工作。

36、负责《学生工作简报》的编辑工作。

37、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考勤、安全维稳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38、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9、完成学校招生章程、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和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上报。

40、合作办学对接和转段考核。

41、专升本招生和考试管理。

42、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与协议签署对接。

43、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4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未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