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省助学办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往届)、退役复学学生。
2.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学费、贷款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
3.毕业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
4.2019年以退役士兵身份考入我校就读,符合申请教育资助条件的学生。
5.核准参加技能培训就读我校、或退役复学到我校,就读专科的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
退役未满一年考入高校的退役士兵学生、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服役学生补偿贷偿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资助的不能再次享受。按照教育部要求,退役士兵学费资助之前年度漏报的学生只能申请补报上一年度的学费补偿。
二、资助标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上限以下的具体金额按学费标准。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给学校的材料如下。有关表格请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注册登记后下载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
1.参军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入伍学生本人身份证、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同时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需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复学证明;
(3)《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入伍学生本人身份证、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或相关协议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
(3)入伍学生本人身份证、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退役士兵
(1)《退役士兵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表内相片必须彩色打印,不得另外粘贴;本人签名不得打印或代签);
(2)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初次申请资助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身份证明1份);
(3) 入伍学生本人身份证、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根据要求,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我校学生处助学中心(行政楼203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错过申报时间或材料不齐的学生可在下一年度申报通知发布时补报。
惠州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日
(联系人:刘曼曼 电 话:252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