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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学生工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浏览次数:315

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打造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大学生校级学生工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校级学生工作项目拟立项2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学生工作人员或其他热爱学生工作的在岗教师,鼓励跨院(系)组团申报。

   2.已结题的2019年学生工作项目,经优化升级后可继续申报。

   3.学生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相关单位或个人实施学生工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项目设计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工作,创新育人载体,着力构建“三全育人”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当前高校学生工作热点、难点,包括疫情防控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践与思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研究、就业创业工作,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以及学工队伍建设工作等积极开展学生工作创新,在创新实践中完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

   2.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现实需要,反映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形成特色、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

   三、活动安排

  1.项目申报(3月2345日)。申请人填报《惠州学院2020年学生工作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4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jcao@hzu.edu.cn

  2.项目评审(4648日)。学生工作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学生工作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与会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3.项目公示(48410日)。学生工作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并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413—项目截止)。立项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5.结题要求。项目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一般应有公开发表的1篇以上学术论文。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日常管理

  各二级党总支副书记是本单位学生工作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行政、教辅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工作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跨院(系)组团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党总支副书记是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监督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

  学生工作部为获得立项的学生工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经各单位学生工作项目日常管理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据实报销。

  附件:1.惠州学院2020年校级学生工作项目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曹庆华,联系电话:2529130)

附件1 惠州学院2020年校级学生工作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