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而春夏之交又是各类精神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就2020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开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6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通过微信、QQ、钉钉、电话等方式联系学生与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四、重点排查对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加强排查:
(一)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学生
1.家住湖北疫区的学生;
2.有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经历的学生;
3.家人或自己在疫情一线提供服务工作的学生;
4.因长时间隔离引发心理问题的学生。如因不能外出活动来带的烦躁不安、与家人发生的各种亲子冲突、时间管理混乱、睡眠节律紊乱以及因疫情而出现的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和外在行为反应的学生。
(二)学习困难或家境困难的学生
1.因考试科目不及格或考研失败、严重网络成瘾等原因,导致其学习困难的学生;
2.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三)心理异常的学生
1.在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意外怀孕等)等;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强迫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的学生;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毕业生就业困难等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的人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8.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
9.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酒精依赖(含酗酒)或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排查工作。要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通过新媒体多渠道、全方面了解学生心理动态,确保排查没有漏洞,信息掌握准确、记录规范;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要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二)认真排查重点关注学生。对既往心理普测和心理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真实的身心状态。对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对缺少家庭支持、家庭关系紧张的学生,要关心他们居家生活情况,指导他们与家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相处,帮助他们进行自我调节。
(三)积极宣传心理援助热线。对排查中发现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科学求助。我校网络心理咨询QQ:1362097231,其他心理援助热线,广东省精神科专家热线:020-62782134;北京危机干预热线:010-82951332;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热线:4009678920。
(四)做好排查结果报送。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见附件1),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362097231@qq.com。
注:春季开学之后,请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旭日楼315办公室,若电子版与纸质版《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存在学生信息的出入,请附纸质版文字说明。(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苗晓雯 电话:1582290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