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浏览次数:1023


各二级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而春夏之交又是各类精神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多发期,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就2020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开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6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通过微信、QQ、钉钉、电话等方式联系学生与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四、重点排查对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加强排查:

  (一)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学生

  1.家住湖北疫区的学生;

  2.有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经历的学生;

  3.家人或自己在疫情一线提供服务工作的学生;

  4.因长时间隔离引发心理问题的学生。如因不能外出活动来带的烦躁不安、与家人发生的各种亲子冲突、时间管理混乱、睡眠节律紊乱以及因疫情而出现的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和外在行为反应的学生。

  (二)学习困难或家境困难的学生

  1.因考试科目不及格或考研失败、严重网络成瘾等原因,导致其学习困难的学生;

  2.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三)心理异常的学生

  1.在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意外怀孕等)等;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强迫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的学生;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毕业生就业困难等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的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8.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

  9.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酒精依赖(含酗酒)或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排查工要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通过新媒体多渠道全方面了解学生心理动态确保排查没有漏洞,信息掌握准确记录规范;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要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二)认真排查重点关注学生对既往心理普测和心理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解学生真实身心状态。对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加强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对缺少家庭支持、家庭关系紧张的学生要关心他们居家生活情况,指导他们与家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相处,帮助他们进行自我调节。

  (三)积极宣传心理援助热线。对排查中发现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科学求助。我校网络心理咨询QQ:1362097231,其他心理援助热线,广东省精神科专家热线:020-62782134;北京危机干预热线:010-82951332;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热线:4009678920

  (四)做好排查结果报送。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认真填报《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见附件1),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362097231@qq.com

  注:春季开学之后,请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旭日楼315办公室,若电子版与纸质版《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存在学生信息的出入,请附纸质版文字说明。(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

 

党委学生工作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苗晓雯  电话:15822901150

附件1:惠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