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20年度学生资助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55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脱贫攻坚、民生工程要求,巩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成果,确保我省学生资助事业科学有序、健康稳妥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20年学生资助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监管内容

进一步加强学校和二级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资助资金管理、资助工作开展和资助政策宣传情况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获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和其他危害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发展的情况。

二、监管方法

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二级学院自查、学校巡查相结合“查”监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学校监管方式包括:巡查;年度评估;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或审计;受理举报投诉。 

三、校级监管结果运用

对于查实的一般性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对于查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未全覆盖、学校校内资助受助对象认定错误、资助金问题,对负面舆情查实且造成不良影响,需限时整改。

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或在学生资助资金审核、分配等审批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精准资助,强化监督

1. 建立精准资助机制,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初审认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国家资助系统认定结果、确定贫困等次”的级认定程序,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 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辅导员应及时联系本班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进行核查学生信息,经常性地开展回访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对于存在不良行为和配有大量奢侈品的学生及时按照政策取消贫困生资格。

(二)明确责任,恪守本职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2.进一步完善评定工作资料,规范评定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和公示制度,规范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表格(含电子表格),进一步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工作

3.学校统筹全校学生资助监管工作,各二级学院对学生资助工作承担管理主体责任,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经办辅导员承担直接责任。

4.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做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学生资助这项惠民政策健康、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