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 创新宣传形式,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学校拟在我校获得国家奖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课余和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获奖年度不限)。
二、选聘形式
各二级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1-2名,学工部审核确定20名宣传大使,予以颁发聘书,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线上进行)。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二)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熟悉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四)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与沟通能力;
(五)在学生中有一定的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宣传工作形式及重点
(一)在校内开展校内场地、网络活动等多种形式资助相关政策宣传。
(二)开展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资助政策。
(三)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在经济方面的顾虑。
(四)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录取期间,学生回到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等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资助政策。
(五)开展常态化宣传。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宣传画、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抓手,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
(二)各学院要深入动员,组织有意向的同学填写《惠州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并由3名以内的同市学生自主组成宣传团队,结合学生和学校、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三)学校将为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手册并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在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资助宣传队伍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四)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30日前报送《惠州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惠州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至学生处助学中心(办公地址:行政楼203办公室;邮箱:lmm@huz.edu.cn)。
附件:
附件1 惠州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doc
附件2.惠州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