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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945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校园地贷款只受理已在校园地办理过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申请,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贷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没有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8000元。学费、住宿费总和超过8000元的,可按8000元额度申请,学费、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的额度申请。

四、贷款年限

学制加15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9月20日前)

各二级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情况,按要求填写《2020-2021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规模预报表》(附件1),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填写提交于9月20日前将预报贷款学生名单(辅导员、总支(副)书记签字、盖章)报送学生处助学中心。

系统提交贷款规模操作步骤:经办人登录系统→进入“贷前管理”-“贷款规模”→按年级录入数据→经办人汇总并提交→二级学院负责人复核审批后提交学校。

(二)申请及审核(925日前)

1.学生申请流程

1)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在系统填写不少于100字的续贷声明,声明内容应该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说明自己在校的学习、生活等情况。

2)提交材料: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系统中填写、导出、打印,并经由本人签字)

(3)二级学院线下审核:二级学院收集续贷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认真审查学生的申请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学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于10月13日前交至助学中心

(4)二级学院线上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

校园地续贷工作系统审核流程:经办人登录系统-进入“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点学生姓名审查学生信息-审核所有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经办人汇总并提交-二级学院负责人登录负责人系统复核审批后提交学校。

审核注意事项

网上申请贷款的学生如未提交贷款所需的纸质材料,二级学院负责人不能在系统中审核通过该学生的贷款申请;

基本信息: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必须准确无误。

就学信息:检查贷款学生的姓名、学号、年级、学制、毕业日期、联系电话是否准确。

在审核学生的信息时,不正确信息可直接修改,如遇需要学生修改再提交的,请按退回,切记不能轻易点“拒绝”,如点了拒绝将会导致学生本学年不能在网上申请贷款。

合同签订与审查(10月26日—10 月30日)

10月26日至3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在辅导员监督下进行,只能由贷款学生本人签名按手印。合同一式三份,学生签名按手印后,按名单顺序整理好交回学生处助学中心,助学中心盖好学校印章后返回一份由学生自己保存。

贷款发放(111-5日)

111-5日,国家开发银行经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款不在学生贷款账户停留,只是短信提示学生贷款已到学校财务账户)。贷款用于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用于贷款学生支付生活费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高校助学贷款续贷工作,既要防止滥放贷款,更要杜绝“惜贷”现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本着“应贷尽贷、不给申请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原则做好贷款受理工作,让每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确保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资助目标。

 

附件:附件1:2020-2021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规模预报表.xls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惠州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831

 

(联系人:刘曼曼   电 话:252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