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校园地贷款只受理已在校园地办理过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申请,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贷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没有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8000元。学费、住宿费总和超过8000元的,可按8000元额度申请,学费、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的额度申请。
四、贷款年限
学制加15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9月20日前)
各二级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情况,按要求填写《2020-2021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规模预报表》(附件1),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填写、提交,于9月20日前将预报贷款学生名单(辅导员、总支(副)书记签字、盖章)报送学生处助学中心。
系统提交贷款规模操作步骤:经办人登录系统→进入“贷前管理”-“贷款规模”→按年级录入数据→经办人汇总并提交→二级学院负责人复核审批后提交学校。
(二)申请及审核(9月25日前)
1.学生申请流程
(1)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在系统内填写不少于100字的续贷声明,声明内容应该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说明自己在校的学习、生活等情况。
(2)提交材料: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在系统中填写、导出、打印,并经由本人签字)。
(3)二级学院线下审核:各二级学院收集续贷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认真审查学生的申请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学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于10月13日前交至助学中心。
(4)二级学院线上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
①校园地续贷工作系统审核流程为:经办人登录系统-进入“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点学生姓名审查学生信息-审核所有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经办人汇总并提交-二级学院负责人登录负责人系统复核审批后提交学校。
②审核注意事项:
网上申请贷款的学生如未提交贷款所需的纸质材料,二级学院负责人不能在系统中审核通过该学生的贷款申请;
基本信息: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必须准确无误。
就学信息:检查贷款学生的姓名、学号、年级、学制、毕业日期、联系电话是否准确。
在审核学生的信息时,不正确信息可直接修改,如遇需要学生修改再提交的,请按退回,切记不能轻易点“拒绝”,如点了拒绝将会导致学生本学年不能在网上申请贷款。
(三)合同签订与审查(10月26日—10 月30日)
10月26日至3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在辅导员监督下进行,只能由贷款学生本人签名按手印。合同一式三份,学生签名按手印后,按名单顺序整理好交回学生处助学中心,助学中心盖好学校印章后返回一份由学生自己保存。
(四)贷款发放(11月1日-5日)
11月1日-5日,国家开发银行经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款不在学生贷款账户停留,只是短信提示学生贷款已到学校财务账户)。贷款用于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用于贷款学生支付生活费。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高校助学贷款续贷工作,既要防止滥放贷款,更要杜绝“惜贷”现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本着“应贷尽贷、不给申请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原则做好贷款受理工作,让每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确保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资助目标。
附件:附件1:2020-2021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规模预报表.xls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惠州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刘曼曼 电 话:252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