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惠院发〔2022〕23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西部地区专项招录”“参军入伍”及其他由地方政府实施的基层项目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授予“惠州学院基层就业积极分子”称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现将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奖励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少康楼三楼308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2--2527099
附件:惠州学院2023届毕业生到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名单.doc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