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连续工作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的校内勤工助学学生。
三、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积极乐观,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4.遵守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守时守信,负责担当;
5.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能力突出,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勤工助学岗位任务并起到表率作用;
6.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班级排名70%之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7.评选时段内没有失信违纪表现。
四、评选名额
连续工作四个月(含四个月)校内勤工助学总人数的10%(《2023-2024学年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附件1),获奖者给予荣誉证书。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认真填写《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工作总结(A4纸打印,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800字)。
2.用工部门审核及报送。用工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写意见。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从参选学生中选出表现优秀的同学。
4.学校公示。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六、材料提交
各用工部门将《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学生个人工作总结(只需要纸质版)报少康楼311办公室,《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附件3)只需要电子版发送到xszz@hzu.edu.cn。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周一)11:00
附件1: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分配表.xlsx
附件2: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3: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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