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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10

各用工部门: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连续工作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的校内勤工助学学生。

三、参评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积极乐观,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4.遵守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守时守信,负责担当;

5.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能力突出,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勤工助学岗位任务并起到表率作用;

6.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班级排名70%之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7.评选时段内没有失信违纪表现。

四、评选名额

连续工作四个月(含四个月)校内勤工助学总人数的10%(《2023-2024学年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附件1),获奖者给予荣誉证书。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认真填写《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工作总结(A4纸打印,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800字)。

2.用工部门审核及报送。用工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写意见。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从参选学生中选出表现优秀的同学。

4.学校公示。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六、材料提交

各用工部门将《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学生个人工作总结(只需要纸质版)报少康楼311办公室,《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附件3)只需要电子版发送到xszz@hzu.edu.cn。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周一)11:00

附件1: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分配表.xlsx

附件2: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3: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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