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4〕80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复核,拟推荐陈嘉诚等161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复学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退役复学学生享受退役复学国家助学金。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校,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丛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7711
联系地点:少康楼311办公室
附件:惠州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xlsx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