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4〕71号)和《关于做好新增加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学生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4〕88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审核,拟补充推荐陈怡楦等28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蔡佩凡等2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止。(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校,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丛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7711
联系地点:少康楼311办公室
附件:1.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补充学生公示名单.xls
2.惠州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学生公示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