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惠院学工〔2024〕86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经材料终审等环节综合评定,现将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的名单予以公示。评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共3天。若对上述决议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反映。公示结束后,将确定为第六届“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
(联系人:张淇喆,联系电话:0752-2527961)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