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惠院学工〔2024〕45 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交叉审核、学校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评定林宝珍等25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更好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详情请参阅附件。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如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者,请于 2025年5月23日17:30 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到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 0752-2527711
邮箱:xszz@hzu.edu.cn
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xlsx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