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5〕42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交叉审核、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评定,吴柳冰等1234名学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止。
如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到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752-2527711 邮箱:xszz@hz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