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助学贷款毕业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还贷及教育等相关工作,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后的信息管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计划变更
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的,可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由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在离校前提出申请(贷款系统填写还款计划变更单),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贷款系统导出打印);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在收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
2.在9月20日前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审核和系统提交工作。
二、组织毕业确认工作
每位助学贷款毕业生须进入国开行在线系统进行毕业确认。未结清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还要签订毕业确认表,目的是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贷款情况及还款时间,方便毕业后按时还款。毕业确认及还款确认书办理流程:
(一)毕业确认
贷款学生进入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核对所有信息(如有变动及时修改)无误后、再点击左下角的“毕业确认申请”并进行确认。
(二)未结清贷款学生均需签订毕业确认表
已提前结清贷款的无需再签订毕业确认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自行从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学生本人确认签名并按手印。
(三)时间安排
离校前,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贷款毕业生集中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于5月30日前上交学生工作部(少康楼311办公室)存档(纸质版)。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务院决定2024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学生进行任何操作;本年到期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
各二级学院以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工作和毕业离校工作为契机,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强化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牢记诚信之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督促其按时还款。各二级学院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包括:
(一)对贷款毕业生进行金融知识、还款政策、还款流程(含提前还贷)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强调贷款毕业生牢记本人的还款支付宝账户、密码及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的账户、密码,告知学生贷款偿还本息的时间(参见贷款合同及毕业确认表)和违约后果。
(三)告知贷款毕业生从毕业2025年7月份开始,每笔贷款都需偿还利息(每年的还息时间为12月20日),提醒毕业生避免因疏忽而产生违约,造成不良的征信记录。
(四)开展辅导员与贷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诚信教育谈话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还款意识。
四、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分为两类,一是毕业前提前还款,二是毕业后本金未到期的提前还款。毕业前提前还款只需要偿还本金,不产生利息;毕业后未到期的提前还款除了偿还本金外,还需偿还利息。根据国开行的规定,贷款学生可选择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流程:
申请提前还款。除11月份不受理提前还款外,其它任何时间都可进入国开行在线系统做提前还款申请。
(二)申请提前还款操作后,及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充值至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或用即时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详细流程参看附件1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建议每位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提前还款流程操作,便于熟悉还款操作。
附件:
1.《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2.《征信介绍及违约影响》。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张勇胜 联系电话:0752-2527711)